国家要求:
“加快推动建筑中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。使用市政再生水、建筑中水、雨水、海水等”。
——《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《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(2013-2020年)》
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城函[2016]251号:
“关于建筑中水利用。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建筑中水设施”。
住房城乡建设部:将不断提高绿色建筑比例,从2018年起,新设计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,鼓励安装使用建筑中水设施。使用非传统水源,如再生水、建筑中水等。
根据《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》《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》
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要求使用市政再生水、建筑中水、雨水、海水等。需要采用节水器具、设备和系统。